本最高法院裁決明確,依據第 7877 號共和國法令(《1995 年反性騷擾法》)提出的性騷擾案件中,向監察院提出申訴會中斷起訴時效。 這項裁決澄清了,只要向主管機關提起正式申訴,起訴性騷擾案件的三年時限就會暫停,確保投訴人在複雜的官僚程序中不會因起訴時效規定而被剝奪權利。這代表對性騷擾案件的投訴人來說,在追求正義時,起訴時效規定限制將減少。
正義之路:起訴時效是否會因監察院申訴而中斷?
本案涉及馬提歐·阿庫因·李,他被指控違反第 7877 號共和國法令,即《1995 年反性騷擾法》。根據提交給 Sandiganbayan 的信息,李被指控在擔任國家殘疾事務委員會副執行董事期間,性騷擾黛安·珍·帕吉里干。此案的核心問題是性騷擾起訴時效是否應視為已過。Sandiganbayan 基於此類犯罪已過起訴時效而駁回了此案,此裁決取決於對「訴訟提起」的定義。此裁決促使菲律賓人民提出上訴,爭辯提起申訴到監察院即中斷時效期限。
本案的法定基礎在於修訂的《刑法》第 90 條和第 91 條,這些條款管理刑罰的時效期限。而對於特別法和地方法規規定的違規行為,時效由第 3326 號法案管轄,該法案經第 3763 號法案修訂。因此,第 3326 號法案第 2 條規定,時效自違法行為之日起算,如果當時不為人知,則從發現之日及提起司法程序進行調查和處罰之日起算。當對犯罪者提起訴訟時,時效將中斷,如果訴訟因不構成人身危險的理由而被駁回,時效將重新開始計算。
最高法院在考慮本案時,著重於性騷擾起訴時效。在第 7877 號共和國法令中,適用於性騷擾的時效為三年。關於時效何時開始計算以及時效如何中斷的問題成為核心爭點。最高法院闡明了其在訴訟提起上的一貫立場。法院強調,只要向監察院提出正式申訴,便可暫停時效的計算,確保那些因延誤或行政程序而追求正義者,不會因過時效限制而被剝奪權利。
法院仰賴之前處理類似問題的案例。例如,在帕那吉東訴司法部一案中,最高法院已確立提起訴訟的原則足以中斷時效,引用其他明確規定針對被告提起訴訟以暫停時效期限的案件。此外,在 People v. Pangilinan 一案中,最高法院確認提起起訴的目的僅在於對被告提起訴訟以中斷起訴時效期限,且不區分修訂的《刑法》中規定的案件和特別法中規定的案件。
法院拒絕 Sandiganbayan 引用 Jadewell v. Judge Nelson Lidua Sr. 案,聲明該案的案例背景不同。Jadewell 涉及違反地方法規的時效期限,而不適用於此案例或 Pangilinan 案件。法院堅稱,只要將針對被告的申訴提交給監察院,針對被告的案件時效便會中斷。
本法院的裁決加強了這些原則,確立了對特別法提起申訴,就像此處的第 7877 號共和國法令(反性騷擾法)一樣,是根據開始計算時效期間以及停止計算時效的方式進行裁決。鑑於監察院提出申訴的日期,最高法院裁定,提起申訴至 Sandiganbayan 符合第 7877 號共和國法令三年起訴時效的規定。
儘管被告爭辯檢驗報告和禁止論壇購物證明存在技術瑕疵,最高法院還是駁回了這些說法。法院承認有必要放寬有關禁止論壇購物證明和檢驗報告的規則,強調基於時效的駁回是法院對 Jadewell 案錯誤解釋的結果,如果無法糾正這種錯誤解釋,勢必會導致對正義的嘲弄。因此,對糾紛進行充分、公正和公平的訴訟是需要的。
常見問題集
本案的關鍵問題是什麼? | 本案的主要問題在於,是否可因已過時效而駁回違反《反性騷擾法》(第 7877 號共和國法令)的案件。 本院釐清重點在於是否將向監察院提出性騷擾申訴視為中止該法案時效期限的訴訟提起行為。 |
性騷擾案件的起訴時效有多長? | 性騷擾案件的起訴時效為三年。 法律要求執法機關在犯罪行為發生三年內提起法律訴訟。 |
提起起訴是否被視為停止起訴時效計算? | 是的,法院已裁定,提起起訴到監察院或檢查官辦公室均被視為停止計算起訴時效。此停止動作可確保投訴人在複雜的調查中不會因起訴時效而喪失權利。 |
如果存在其他程序或延誤,會發生什麼情況? | 其他程序或延誤不得損害原告尋求正義的權利,尤其是當此類延誤不在其控制範圍內時。檢察官或官僚辦公室的延誤不應剝奪受害者提起申訴的機會。 |
為什麼法院對禁止論壇購物證明和檢驗報告要求有特殊說明? | 法院認識到此案的情況需要放寬對禁止論壇購物證明和檢驗報告的要求。 最高法院強調,錯誤的解釋不得成為受害者無法實現補救的障礙。 |
最高法院如何看待對 Jadewell 案的引用? | 最高法院認為 Sandiganbayan 引用 Jadewell 案屬誤解,因為該案處理的是地方法規的起訴時效,與本案中根據特別法(反性騷擾法)提出的申訴不同。法院區分事實,藉以聲明 Jadewell 案不適用。 |
此裁決對未来的性騷擾案件有何影響? | 此裁決的明確度可確保只要向主管機關(例如監察院)提出起訴,即可中止針對性騷擾申訴的起訴時效。此澄清聲明有利於投訴人,確保其案件根據實質情況而不是官僚的時效規定進行處理。 |
最高法院如何裁定此案的結果? | 最高法院授予了請願書,撤銷並撤回了 Sandiganbayan 2017 年 9 月 6 日和 2017 年 10 月 6 日的決議。最高法院裁定,Sandiganbayan 應盡速繼續進行被告馬提歐·阿庫因·李的審判。 |
本裁決確立了一個重要先例,確立了在性騷擾案件中尋求正義時,申訴和法律訴訟提起之間的平衡。最高法院的裁決確保行政效率或技術訴訟細節不會掩蓋性騷擾申訴的實質。
如果對此裁決在特定情況中的適用有疑問,請透過聯絡或透過電子郵件frontdesk@asglawpartners.com與 ASG Law 聯絡。
免責聲明:本分析僅供參考之用,不構成法律建議。如需根據您的具體情況量身定制的具體法律指導,請諮詢合格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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